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,代表学校管理全校固定资产。本部门下设资产管理科、物资设备科、教材供应科、维修室,现有工作人员10人 。
资产管理处在学校党委、行政和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的管理模式,本着“以教学科研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目标,强化资产管理创新意识,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工作职责:
1、认真贯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,组织制定学校资产(有形资产、知识产权除外的无形资产)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2、负责对学校资产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,合理配置与盘活学校资产。
3、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和资产统计及上报工作。
4、负责牵头组织对学校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的审查和论证。
5、负责设备的采购、供应、管理与其使用效益评价,及报废设备的回收、处理工作。
6、负责大型、贵重仪器设备安装条件的落实、安装调试、验收及索赔等工作。
7、负责教学、科研等易耗品和教材的采购、保管、供应工作。
8、负责学校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和大的保养工作。
9、负责组织对学校拟开办的经费项目或非转经、合资入股、资产处置等项目进行论证与评估并参
与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。
10、参与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。
11、负责学校房产管理。